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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6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确资助工作,让每一位建档立卡家庭就读子女都能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排查时间及对象
        1.排查完成时间:2018年3月9日前
        2.排查落实对象:全日制专科学生
        二、全面排查要求
     (一)印制并发放《   学院全日制专科生建档立卡学生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各二级学院印制并发放《确认表》,指导学生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利用寒假期间由家长签字确认。如属于 “2016-2018年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 建档立卡)家庭,请按表格中(1-3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此前已经提交过相关材料给辅导员,并已被各二级学院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不用再次提交):
        1.“2016-2018年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加盖村、镇扶贫办或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
        2.有村委、镇扶贫办或镇及以上人民政府盖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或证明),具体格式以当地开具的为准。
       3.户口本首页、家长、学生户口本复印件。
     (二)非建档立卡学生请在将表格中“是否建档立卡”栏,选择“否”,并由学生家长签字即可。
     (三)在外实习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负责将电子版《确认表》发送给他们,并确保每一位在外实习的学生收到电子版《确认表》,《确认表》由学生本人打印并填写,下学期开学初交至所在学院。
     (四)户籍地属省外的建档立卡学生,虽不享受广东省建档立卡资助,但各二级学院也要收集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通知学生回户籍地咨询相关资助政策及提出申请。
         、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3月9日前收集《确认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学生处时间:2018年3月12日,联系人:成凯,电话:3353。

         附件1. 《   学院全日制专科生建档立卡学生确认表》(点击下载)
 
 

学生处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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