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关于组织2020届困难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6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部省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属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363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3000/人(以人力资源局正式文件为准)。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申领,逾期未上报申请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申请材料包括:

1. 就业服务号(可前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分局申请)

2.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3.  《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4.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查验)、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 户口簿复印件(含户主和本人的)

6.申请人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其中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需提交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8.在广东省开户的银行账户(卡)且正常使用的本人银行卡原件(查验)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以上材料全部需要一式一份,使用A4纸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

(二)审核公示

学校就业与创新创业办公室将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三)补贴发放

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学校报送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毕由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各二级院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联系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领,确保我校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二级学院在收到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材料后,需对照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严格审核申报人申领材料,确认符合申领条件及资格后,方可批准同意申领。助学贷款查询可咨询学生处成凯老师。

(三)各二级学院于710日前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补贴申请表》并加盖各二级学院公章、《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连同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并报学校就业与创新创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领补贴的毕业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就业与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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